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工作规程(暂行)》(银发〔2005〕89号)相关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研究决定,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代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重庆市渝北区支库(代理)”业务自2025年1月1日起收回至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经理,金库名称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重庆市渝北区支库”。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渝北支行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业务资格于2025年1月27日注销。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