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助企纾困金融政策明白卡(第一版) |
序号 |
类别 |
市场主体子类别 |
政策内容 |
1 |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
1.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
2.支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 |
3.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
4.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5.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
6.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7.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 |
2 |
民营企业 |
民营企业 |
1.鼓励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合作关系,充分满足民营经济合理金融需求。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针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4.对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交易费用能免尽免。 |
5.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6.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
7.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 |
3 |
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 |
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 |
1.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5.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 |
6.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发债企业,简化业务流程,适度放宽信息披露制式要求,加大支持力度。 |
7.针对航空公司和机场,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民航应急贷款支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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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 |
1.可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对其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对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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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运输物流企业 |
1.开辟“绿色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供灵活便捷金融服务。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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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司机之家”运营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和挂靠普通货运车辆车主)、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 |
1.支持符合条件的申请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支持。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对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支持金融机构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7 |
受疫情影响行业 |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接触型服务业及其他有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行业 |
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 |
2.针对企业特点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 |
3.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4.金融机构加大贷款发放。 |
8 |
受疫情影响人群 |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受困人群 |
1.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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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 |
1.科学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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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群体 |
1.加大对职业技能培训、子女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新型消费、绿色消费、县域农村消费信贷支持。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
4.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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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群体 |
1.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畅通金融消费者线上咨询、投诉处理通道。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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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群体 |
1.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
2.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
3.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贷款承办银行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
13 |
重点支持对象 |
涉农主体 |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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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等科技创新企业及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 |
1.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支持。 |
2.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3.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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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购销、加工以及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 |
1.加大信贷投放和金融保障。 |
2.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3.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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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电力等能源供应企业 |
1.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支持,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 |
2.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3.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5.符合条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企业,可申请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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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 |
1.合理满足融资需求,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融资连续稳定。 |
2.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3.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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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第五代移动通信(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企业 |
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或停贷,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 |
2.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
3.继续落实好受疫情影响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的有关规定。 |
4.必要时通过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