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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

  根据总行办公厅要求,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银办发〔2017〕95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互联网站重庆营业管理部子网站

  人民银行互联网站是人民银行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和重要平台。各中心支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好人民银行互联网站重庆营业管理部子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的相关信息。

  二、合理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

  各中心支行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和需求,灵活运用政务大厅、宣传栏、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新闻通气会等多种方式,合理拓展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丰富公开的手段和内容,向市场传递央行声音和基层央行履职成效。

  三、注重回应关切与防范风险相结合

  各中心支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贯彻落实政策文件中公开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要求,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公众、媒体的互动交流,通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为重庆营业管理部履职营造良好的舆情环境。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做到及时监测、提早发现、快速反应、积极处置,以防范化解舆情风险。

  四、着力推进“五公开”

  各中心支行、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实施方案》要求,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到实处。一是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二是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本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四是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对已主动公开的内容,要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对未主动公开的内容,每年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