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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国债券如何保管与留存?

 字号 文章来源: 2013-12-09 16: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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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兑付单位收缴的假券由收缴单位加盖“假券”戳记后入库保管,并应在10日内送缴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库部门。国库部门对送缴的假券要认真检查、双人复点、登记造册、封存保管,并开具收缴凭证。从2003年起,各级国库部门收缴的假券要在兑付期后逐级上缴到分库,由分库保管并负责销毁。对因工作需要而留存的假券,由分库统一留存并保管,每种假券留存的数量不能超过5张,不足5张的可按实际数量留存,中心支库及支库不再留存假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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