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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国债券如何进行销毁?

 字号 文章来源: 2013-12-09 16: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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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国库部门可从现存假券中,按假券版别、种类各挑选5张(不足5张按实有张数)上缴分库,剩余部分会同货币金银部门与人民币残损券一起销毁,分库派人监销。分库对收到的假券应进行整理登记,并按版别、种类各留5张(不足5张按实有张数),剩余部分按上述办法销毁。各地在销毁前,要对假券登记簿数据与假券实物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编制“销毁××年假券报告表”一式二份,按相关规定销毁完毕后加盖印鉴,一份留存,一份报上级国库部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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