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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试行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渝汇综〔2018〕13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中心支局、南川支局;各国有商业银行重庆市分行,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中信银行重庆分行,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汇丰银行重庆分行,渣打银行重庆分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六个一”要求,解决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决定在全市试行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并制定《重庆市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操作规程(试行)》(见附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的重要性,积极推广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切实便利涉汇主体。各银行应加强内部管理,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相关资料传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外汇管理部门应进一步优化内部审批流程,适时提高当日办结业务比例。

  二、建立健全与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业务流程及要点。

  三、加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做好与涉汇主体沟通解释,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和舆情应对,防止出现舆情风险。

  四、密切关注对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过程中涉汇主体意见,及时反馈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附件:重庆市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操作规程(试行).doc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