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各中心支局、南川支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六个一”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外汇行政服务行为,切实提高外汇服务工作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公信力和执行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外汇管理行政审批管理规定,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管理。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能够当场指正补充修改申请材料的,当场指正;不得擅自要求增加申请材料。审查办理应准确、规范、及时,依法限时办结。属于本级权限内事项,按时完成;属于上级部门批准事项,应审查后及时上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总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有关规定,做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坚持便民高效 及时受理服务对象外汇行政服务申请,材料一次收清。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不断提高即时办结业务比例。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解决企业来回跑问题,推动行政审批“一趟清”。加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学习,熟悉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技能,提升服务水平。完善金融创新评估机制,综合运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考核、自律机构监测评估等手段,加大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服务方式、产品,为市场主体提供渠道更多、成本更低、效率更高、风险更加可控的金融服务。加强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宣传,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外汇管理政策、改革创新举措进行解读,让政策红利惠及更多主体。 三、坚持优质服务 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要求。及时接听电话、热情解答社会公众电话咨询,杜绝无人接听、随意解答、态度恶劣、敷衍塞责等情况;接待服务言行礼仪得当、热情大方、认真耐心。对于本部门承办的事项,应按照规定对服务对象做出清晰明确答复,告知服务对象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以及材料的出处、份数和要求,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查询方式、网址等;对不属于本部门(窗口)承办的、停止办理的、无需审批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不得推诿敷衍;对不具备申请条件或不符合要求的事项,要依法依规处理。 四、坚持监督问责 严格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外汇行政服务职责、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重大负面舆情或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廉洁自律,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支付凭证、购物卡等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申请人评议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各中心支局、南川支局应通过“定责亮诺、履责践诺、述责评诺”促进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外汇行政服务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并严格考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 2018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