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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渝银发〔2024〕11号)

  《金融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金融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措施

  为有效落实“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全方位加大对粮油、肉蛋奶、果蔬、休闲食品、预制菜、火锅食材、中药材等7大产业金融资源投入,提升重点区县、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金融服务质效,力争到2027年全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较2023年翻番,贷款增速不低于制造业贷款平均增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鼓励地方法人银行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加大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技术改造、冻库建设、冷链物流、数字化项目建设或升级换代、新产品开发,新业务形态搭建等信贷支持力度,制定专属FTP定价优惠贷款,利率低于一般贷款利率。人行重庆市分行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加大力度推动产业链核心企业签发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对于符合条件的商业汇票、供应链票据纳入再贴现支持范围。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三百”企业(100家领军企业、100家高成长型企业、100家服务保障企业)、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符合条件的贷款(含票据贴现),人行重庆市分行按照规定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给予支持。

  二、数据赋能创新专属信贷产品

  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根据职责,支持重庆征信公司合法归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三百”企业、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农副产品交易平台等信息数据,运用信用评价量化模型,输出企业综合信用等级与评价分数,帮助金融机构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开发专属信贷产品,简化审核审批和放款流程。由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委分别负责,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信易贷·渝惠融”“新农信贷直通车”等线上融资服务平台,设立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专区,集中展示专属信贷产品,通过“重庆市征信平台”提供农业信用数据应用场景体系,支持企业“一键申贷”。

  三、试点先行拓宽经营主体融资渠道

  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农业农村委、有关区县政府根据职责,组织金融机构开发或深化“收购贷”产品,在江津区、永川区、潼南区、忠县、奉节县、秀山县、石柱县、酉阳县等区县创新推进“收购贷”试点工作,开发无担保、无抵押、低利率的专项贷款产品,支持柑橘、柠檬、花椒、山银花、油茶、黄连、茶叶等产业加工经营主体采购季节性农产品原料。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大足区、巴南区、南川区、铜梁区、潼南区、梁平区政府根据职责,积极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体系,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支持金融机构依托“长江绿融通”、企业碳账户等平台,推出针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的碳挂钩金融产品。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根据职责,持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开展整村授信,进一步提升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可得性、覆盖面、便利度。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牵头,鼓励金融租赁公司设立特定融资租赁产品,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灵活的还款方式和期限设置,通过售后回租、直租、经营性租赁等方式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助力企业实现轻资产运营。

  四、加大力度保障周期性产业融资需求

  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牵头,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委金融办根据职责,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生猪、肉牛、榨菜、花椒等周期性产业的信贷支持,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遇到经营困难的种植和养殖主体、初创期或成长期加工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综合运用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减轻种植、养殖主体的还款压力。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还贷暂时出现困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牵头,人行重庆市分行根据职责,鼓励生猪、肉牛等养殖主体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畜禽活体抵押登记,运用“银行+保险+期货”“银行+担保+保险”“公司+基地+养户”等模式增信,做大生猪、肉牛等活体抵押贷款业务规模。由市农业农村委牵头,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根据职责,明确标准圈舍等大型养殖设施确权、颁证、抵押登记、处置等操作流程,保障金融机构债权,支持扩大圈舍抵押贷款规模。鼓励区县政府设立专项资金,为养殖主体电子耳标植入、智能摄像头采购给予财政补助。

  五、建立特色产业链供应链金融链长制

  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委金融办根据职责,针对榨菜、中药材、生猪、肉牛、柑橘、柠檬、油菜、油茶、花椒、茶叶等重点产业链,建立1家链长银行和N家协办银行的“1+N”金融服务机制,“一链一策一批”及时满足产业链融资需求。由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分别牵头,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委金融办根据职责,持续梳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市场主体名单,覆盖生产、加工、贸易等全产业链,定期推介给银行开展金融服务对接。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委金融办根据职责,支持全国性银行在渝分支机构协调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所在地银行分支机构,依法合规高效跨地区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鼓励适当降低国际国内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产品保证金比例,提高贸易融资产品办理效率。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根据职责,推动金融机构扩大中药材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缓解中药材加工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六、推进重点园区“整园授信”

  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根据职责,组织金融机构在10大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园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佳园区”临近网点,高标准推进“1+5+N”金融服务港湾建设,组建专业化金融服务顾问队伍,常态化进园入企开展各类政策宣传、融资对接、培育辅导等活动。由相关区县政府牵头,推动园区管理机构加强与金融服务港湾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政银企对接会、政策宣讲会等活动。由涪陵区、江津区政府牵头,探索开展“整园授信”业务试点,筛选形成优质企业名单,提供企业信息供金融机构建档评级,通过与金融机构签订“整园授信”协议,确定授信总额度,为园区内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予以批量化授信准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随用随借,实行利率定价优惠。

  七、强化融资配套政策支持

  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委金融办根据职责,继续实施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进一步推动重庆农担集团开发以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为主的信贷担保产品,信用额度敞口提高到最高150万元,力争2026年在保余额占比提高到50%以上。由人行重庆市分行牵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根据职责,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优化尽调审批流程,缩短业务办理时间。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组织好“技改专项贷”,优先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项目(含数字化转型项目)纳入储备库,用好用足贷款贴息和担保补助政策,推动合作银行加大融资支持。鼓励区县政府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高成长型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制定贴息政策,针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风险分担业务,鼓励将贸易融资产品支付的利息纳入贷款贴息政策享受范围内。

  八、加强产业保险保障

  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牵头,支持和引导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原辅料基地种养业主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逐步扩大稻谷、玉米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优化农业“保险+期货”价格保险产品,深化种业保险试点,稳步推广指数保险、区域产量保险、涉农保险,探索开展一揽子综合险,将农机大棚、农房仓库、养殖圈舍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纳入保障范围;推动保险公司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生产责任险、农产品质量保险、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特色保险品种,为食品安全质量提供保险保障,支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为企业分担财务风险,为消费者提供补偿保障。

  九、支持重点企业直接融资

  由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分别牵头,从“三百”企业、上市企业和拟上市企业中征集债券融资意愿,推送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由人行重庆市分行、重庆证监局根据各自职责,搭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企业发债对接机制,积极推动主承销商为优质企业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沟通,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由市国资委牵头,市委金融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根据职责,积极发挥食品及农产品产业生态基金引导作用,争取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子基金和各区县子基金筹建,以市场化原则支持优质加工企业并购重组和股权融资,做大做强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由市委金融办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根据职责,借助西部创投中心和“产科金”服务平台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知名基金重庆行系列活动,搭建线上投融资平台,促进基企对接,拓宽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股权交易渠道。

  十、积极扶持企业上市

  由市委金融办牵头,重庆证监局、各区县政府根据职责,对重点拟上市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引入产业基金、战略投资人或者政府资本直接投资,提升龙头企业资本实力。由市委金融办牵头,重庆证监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配合,组建企业上市服务小分队,为企业上市可行性进行“把脉问诊”,充分发挥银行集团优势,为拟上市企业提供信贷、投资、理财、租赁、风险管理、财富管理、保险、证券等综合金融服务,助推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由市委金融办牵头,市农业农村委根据职责,稳妥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建设好我市“乡村振兴”专板,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份报价转让系统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给予奖补。由市委金融办牵头,重庆证监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根据职责,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适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基础层”“成长层”“优选层”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