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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金融支持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银发〔2025〕24号)

  现将《金融支持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金融支持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中共重庆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4月8日

  附件

  金融支持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扎实抓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银发〔2023〕233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3〕10号)贯彻落实,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打造民营经济发展高地,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持续扩大民营经济信贷投放

  体现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导向,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制定民营经济贷款投放目标,力争2025年全市民营经济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达7%左右。完善民营经济贷款统计监测机制,将金融机构民营经济信贷投放目标完成情况、民营经济贷款比重提升等情况作为金融服务民营经济效果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

  用好用足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力争2025年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投放15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丰富“再贷款+”“再贴现+”产品体系,充分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撬动作用。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三、开展明示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试点

  指导银行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明示利息成本以及抵押费、担保费等非利息成本,帮助民营企业清晰、准确了解贷款各类成本,促进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更加公开透明,稳中有降。

  四、助力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

  积极申创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组建科技金融联盟、实施“科创领航计划”,落实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和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等政策,力争2025年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突破8500亿。用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红利,迭代升级企业碳账户,促进转型金融试点落地见效,为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更好发展环境,推动转型贷款扩面增量,力争2025年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建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与养老产业政银企对接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深度参与银发经济。探索开展数字资产质押贷款模式,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

  五、提升金融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

  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民营经济特点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产品服务体系、金融业务运营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适当下放贷款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针对民营经济特点完善尽职免责制度。有序推进3家地方法人银行接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支持银行应用平台创新开发“流水贷”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股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推动“稳岗贷”“渝个贷”“科企快贷”等产品扩面增量。扩大“无还本续贷”政策覆盖面,推动续贷对象拓展至所有小微企业、阶段性扩大到中型企业。

  六、“线上+线下”融合赋能民营经济发展

  持续迭代升级“长江渝融通”大数据系统,“一站式”开展数字金融业务创新,“一屏统筹”重大金融改革,“一网协同”落地各项信贷政策,持续优化“长江渝融通”线上服务平台,推进金融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应用场景。上线“渝金通”金融大脑,建设民营、小微企业服务专区。深化“1+5+N”金融服务港湾、首贷续贷中心和“1+2+N”普惠金融到村基地建设。常态化开展“四访、四进、四提升”走访对接活动,发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顾问机制作用,走访重点产业链、重点园区、重点市场,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和诉求,形成金融服务闭环。

  七、完善政银企融资对接机制

  市工商联等部门常态化征集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开展融资专项对接活动,依托“长江渝融通”“渝金通”“信易贷”等平台推送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组织金融机构及时响应信贷需求,对暂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加强融资辅导。

  八、加大跨境金融服务供给

  深入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首办户”专项行动,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覆盖面,力争超50%外币收付的企业都能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支持金融机构将更多优质民营企业纳入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落实好“科汇通”试点政策,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九、畅通多元化融资渠道

  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用好金融债券募集资金,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供应链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行动,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境内外上市融资、民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再融资。依托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等各类基金助力民营企业开展股权融资。

  十、强化融资配套政策支持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提升银行账户服务质效。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平等互利、公平诚信原则,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授信准入办法,降低或取消保证金要求,落实银担分险,实行优惠利率,积极开展银担合作业务。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联盟协同联动,持续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强化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功能,进一步完善水电气、纳税、知识产权等信用信息,创新征信产品研发,推动相关信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有效增加专业化特色化征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