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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重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035号提案的复函

贾鸿委员:

您在重庆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出的《规划建设广阳湾绿色金融改革先行示范区的建议》(第1035号)收悉,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重庆银保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庆经开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打造广阳岛绿色金融示范区具有重要意义

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广阳湾绿色金融改革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是当前全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和创建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方式,逐步引导各类金融资源要素向绿色领域配置,对于推动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全市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是发展绿色金融符合国家政策导向。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绿色”发展理念。同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构想。2016年8月,人民银行等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勾勒出未来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并把“发展绿色金融”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要求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二是发展绿色金融符合重庆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要。重庆市地处西部开发开放桥头堡,是西部大开发的支撑点,现正处于结构转型关键期,发展绿色金融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助推经济绿色转型,促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技术等发展。同时,重庆市位于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水资源战略保护库,需要借助绿色金融来筑牢长江流域重要生态屏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建设广阳湾绿色金融改革先行示范区有助于完善全市绿色金融体系。2019年4月,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重庆广阳岛片区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的意见》,将广阳岛片区确立为长江上游首个绿色发展示范。同年9月,重庆市印发实施《广阳岛片区规划实施方案》,并由重庆市市长担任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领导小组组长。2020年,广阳岛获批第四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在广阳岛片区打造绿色金融示范区,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对推动开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庆绿色金融改革促进区域经济绿色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人行重庆营管部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30·60目标”战略部署,紧密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总行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加速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做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顶层设计。

2020年,人行重庆营管部积极修改完善《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体方案》,形成重庆绿色金改2.0版,为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提供路线图。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拟定全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规划和气候投融资规划,出台环境信息评价规范,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等。全市绿色金融工作已形成稳步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出现加速发展态势。

(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完成“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标准比较研究”,成功争取人民银行总行将重庆列入中欧绿色金融共同标准应用试点城市。二是以碳减排为核心,联合市发改委初步形成《重庆市绿色项目准入指导目录》《重庆市绿色项目评价技术规范》《重庆市绿色企业评价技术规范》,联合市级部门和区县政府搭建首批包含631个项目的“碳中和”项目库。三是围绕碳中和目标,参考欧洲标准在重庆的广阳岛片区启动打造“零碳示范园”;与渝中区合作高标准启动国家历史文物建筑“美丰银行大楼”绿色化改造等。

(三)创新建设绿色金融数字化发展平台。

一是自主研发上线“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并布设至全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65家金融机构,已成为重要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二是实现绿色金融项目智能化识别。系统结合中国和欧盟已有的4套绿色项目认定标准以及重庆市绿色项目(企业)评价标准,自动识别绿色项目(企业),解决了绿色项目(企业)认证和识别成本高、专业性强等问题,有效增强了统计和监管效能。三是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环境信息披露。系统实现市、区两级环保、发改、农业等部门绿色信息共享。同时,系统实现金融机构投融资活动的碳减排效益测算,为全辖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激励约束体系。

推动建立财政配套激励机制。重庆各区(县)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改革,14个区(县)出台包含财金互动的绿金发展规划、2个区出台绿色金融专项奖补细则,市级财政的绿金奖补政策正在制定中。依托“长江绿融通”系统实现“绿色信贷业绩评价”智能化“一键生成”,评价结果及时纳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并作为再贷款、再贴现的重要参考。

(五)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一是组织体系日趋完善。推动7家银行机构设立13个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绿色支行,建设银行总行在渝设立全国第3家“绿色金融试点行”。二是产品体系加快建设。30家金融机构在辖区推出“绿建贷”“排污权抵押贷”等140款绿色金融产品,出台“绿色产品地图”。三是绿色融资快速增长。截至2021年3月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同比增长超30%,高出全市贷款增速近20个百分点;全市各类绿色债券余额累计达到296.4亿元,同比增长43.6%。

(六)开展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推动金融机构加入全球自律机制。

一是加强中新绿色金融互动。利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优势,连续2年在中新金融峰会上举办绿色金融分论坛,交流国内外绿色金融发展经验。二是推动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国际合作。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成为中西部首家参加“赤道原则”和“中英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金融机构,重庆银行成为中西部第4家“赤道银行”。三是强化中欧绿色金融比较研究。进一步跟踪研究“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试点情况,主动为拟出台的“中欧绿色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做好对接准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支持打造广阳湾绿色金融改革先行示范区。在建设重庆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充分利用国家对重庆广阳岛片区绿色生态发展的定位优势,结合南岸区及广阳岛片区的发展优势,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在广阳岛片区先行先试,积极培育和引进绿色担保、评估、会计、法律等综合配套服务机构。支持广阳岛片区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要求,开展金融支持零碳示范园或示范项目建设,打造净零排放示范样本。指导金融机构开展信贷风险监测与压力测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化解相关风险。

二是集聚金融要素资源支持广阳湾绿色转型发展。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国家对重庆市“低碳试点”“无废城市”试点要求以及《广阳岛片区总体规划》,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广阳岛片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广阳湾绿色金融示范区建设为切入点,完善统计、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础设施,鼓励更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逐步引导绿色银行、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担保、绿色基金、低碳金融等各类金融或类金融资源向广阳岛片区集聚。指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广阳湾片区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以及绿色生态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对接南岸区政府,推动“长江绿融通”系统与区政务信息平台互联,提高绿色项目融资对接效率。

三是构建激励约束机制,保障顺利建设广阳岛绿色金融示范区。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等政策,引导广阳岛片区和南岸区金融机构注重发展绿色金融,并结合实际需求推动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各类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探索建立金融考核和联合惩戒机制,对广阳岛片区金融机构和环境信用失信或不良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助推重庆广阳岛片区成为全市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排头兵。

人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