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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重庆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169号提案的复函

杨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绿色金融扶持政策 助力中小微企业实现双碳目标的建议》(第0169号)收悉,经与市委金融办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重要国际共识。

为应对气候变暖、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绿色复苏逐渐成为全球共识和提振经济的重要发力点,绿色金融也迎来新发展机遇和空间,成为加强国际交往、促进合作共赢的新方式。2022年,第二十七届联合国气候大会(COP27)设立损失和损害补偿基金机制、启动建立全球适应目标框架,二十国集团(G20)正式发布《G20转型金融框架》,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全球绿色金融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二)发展绿色金融是推动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不仅是国际责任担当,也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换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金融,将其作为实现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绿色金融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催化器和加速器,推动绿色金融健康发展,对于促进绿色经济发展、切实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具有积极意义。

(三)发展绿色金融有助于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绿色发展寄予厚望,要求重庆“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有助于更好兼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新路子,构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长效机制。

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情况

2022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重庆正式获批成为全国首个省域全覆盖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全市绿色金融改革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末,全市绿色贷款余额超6800亿元,同比增长31.3%,是2019年改革初的3.9倍,绿色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约1700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约为12.1%,同比提升约1.7个百分点。

(一)强化政策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双碳转型。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18个市级部门“一把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人行重庆市分行。印发《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实施细则》(渝府办发〔2023〕13号文印发)和《重庆市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渝绿金改办〔2023〕9号文印发)文件制度,召开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推进大会,并指导41个区县成立改革专班、出台实施方案。

二是强化标准研究。成立重庆市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委会,为盘活碳排放权、排污权、林业碳汇等生态资产,推动出台《重庆市排污权抵(质)押融资业务指南(试行)》《重庆市转型金融支持项目目录(2023年版)》《银行业保险业促进绿色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重庆市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汽车供应链指南(试行)》等多项绿色金融标准规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消费、绿色汽车供应链等行业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三是创新产品。联合金融监管部门组织评定首批17家绿色金融机构,推出“取水权预质押贷”“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森林保险”等特色产品330余款。制定实施绿色可持续债券倍增计划,成功发行全国首单乡村振兴碳中和绿色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ERITs)、西部首单符合中欧共同分类目录的绿色金融债券。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企业,推动成立2000亿产业投资母基金、100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生态基金,支持全国优质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

四是强化融资对接,提升绿色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推动11家全国性银行与重庆签订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战略合作协议,在重庆先行先试创新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和模式创新,并计划“十四五”期间投放绿色资金6600亿元,目前已落地资金760余亿元。推动37家金融机构与重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总对总合作协议。推动优质绿色企业上市融资。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行动,推动国家级绿色制造企业登康口腔等3家企业上市,实现融资18亿元;推动中垦乳业等6家绿色拟上市企业融资对接。持续对项目降低担保费率和准入门槛,截至2024年1月末,融资担保行业累计支持绿色产业在保余额71亿元,在保户数41户,为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提供绿色债券7.6亿元担保。

五是强化激励。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出“绿易贷”再贷款、“绿票通”再贴现,累计推动金融机构投放贷款146亿元,预计支持减碳超430万吨每年。强化财金互动,推动市财政对碳减排贷款给予2‰补贴,推动28个区县形成4.4亿元财政贴息或风险补偿资金池。

六是持续推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定分层、分类的披露模板并持续迭代优化,连续3年推动辖区银行业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全覆盖”,披露对象不断向非银行业机构扩展。

七是强化国际合作,学习国际先进绿色金融经验。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和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相关工作,在开放交流中提升绿色金融能力。

(二)持续推进绿色金融数字化平台建设。

自主开发建成持续迭代、央地协同、安全可控、开放共享的“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长江绿融通”)。已具备绿色项目智能识别、环境效益测算和碳核算智能计算、全流程融资线上对接、信息共享和多跨协同创新、全量全要素统计监测6大功能,并嵌入部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管理流程。绿色金融改革已实现“全链条”数智化,逐步成为全市绿色金融改革的业务创新中心、信息共享中心、监测评估中心、安全连接中心。2023年,金融机构通过“长江绿融通”智能识别绿色项目2000个,线上融资对接超过1600亿元,贷款平均发放周期由30天缩短至最快3天。

(三)坚持示范先行,全国率先实现金融支持7个高碳行业低碳转型升级。

在全国第一批探索出台煤电、钢铁、化工、农业、有色金属、建材6个高碳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选择万州区、长寿区结合产业实际,率先制定7个高碳子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方案。其中,船舶运输、有机化学领域的转型金融标准填补了国内空白。推动搭建基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企业碳账户系统,并与“长江绿融通”互联互通,实现转型金融的数字化支撑,成功助力4家银行创新转型减碳贷,支持首批7个转型项目融资4.2亿元,预计实现减碳81万吨。“碳账户+碳信用+碳融资”三碳联动模式在2023年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年会和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工作会发布并获国内外高度关注。

(四)坚持绿色项目导向、需求侧发力,构建绿色项目企业生成和融资对接监测机制。

绿色项目是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的连接点,是影响改革创新成效的重要变量。人行重庆市分行狠抓需求端这一源头,完善“育选推融”相衔接的绿色项目融资工作机制。一是提升能力“育”好项目,对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分类开展实务培训,实施首批30项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示范工程,提升绿色项目培育生成能力。二是明确标准“选”好项目,聚焦智能制造等八大领域,配合是制定重庆市绿色项目评价技术规范,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保局等市级部门、区县政府搭建气候投融资、绿色项目、绿色制造、绿色工厂等15类项目库,汇集项目超4500个。三是跟进需求“推”好项目,动态收集库内项目融资需求,持续迭代形成“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白名单”。四是创新机制“融”好项目,引入金融机构市场化项目“抢单”机制,并建立监测督导机制,以合理的市场竞争激发金融机构绿色融资投放积极性。

(五)碳市场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一是指导重庆征信公司搭建基于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企业碳账户系统,并与“长江绿融通”互联互通,持续优化涉碳项目反向识别等功能。二是优化碳市场交易规则,全面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细则》等碳市场交易规则。三是大力推动碳金融业务创新。健全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持续完善重庆联交所碳配额抵押质押融资登记职能,2023年已服务办理该业务2笔,涉及质权2.3亿元。支持重庆联交所依托碳市场服务证券公司开展碳回购业务创新。截至2024年1月末,重庆碳市场累计成交碳排放权(含碳配额和自愿减排量)4798万吨,累计成交金额10.8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人行重庆市分行将根据“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工作座谈会”相关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拓宽绿色碳贷融资渠道,优化碳金融产品申请模式,为市场主体“治碳、降碳”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助力企业减排增效。

(一)建立完善多跨协同的碳信息共享机制。

一是持续梳理绿色金融核心业务需求和应用场景,迭代升级“长江绿融通”,不断开展多跨协同创新和数据共建共享,深化与市经济信息委“绿效码”、市生态环境局“碳惠通”等绿色低碳转型数字化平台的互联互通。二是推动更多金融机构通过“长江绿融通”开展碳核算,完善企业碳账户管理制度,探索覆盖大部分企业的碳排放强度核算与披露制度。三是支持和推动重庆征信公司依托“长江绿融通”,建设完善企业碳账户体系,提供涉碳项目识别、数据验证、减排效益测算、价格风险预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鉴证等一体化数据信息服务,构建区域排放因子数据库,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碳核算信息共享,创新更多碳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持续打通绿色项目与绿色融资的对接渠道,强化绿色金融对绿色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一是推动绿色转型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加快研究制定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绿色农业、绿色小微以及绿色流动资金贷款认定等方面的标准,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农村群体等普惠对象进行绿色低碳转型。开展绿色金融能力建设专项行动,举办针对小微企业的绿色金融专业能力及政策工具培训,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绿色金融产品的应用指导。二是推动绿色金融国际合作进一步深化。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标准多场景应用;深度参与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和中新绿色金融工作组工作;充分利用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平台大力引进国际资本和技术,支持重庆绿色低碳基金、零碳示范园区和项目建设;探索渝港双方在碳金融创新、绿色金融方面的合作路径,力争在跨境碳交易、在渝绿色项目通过香港交易平台筹集对接资金等方面有突破。三是持续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行动,推动国家级绿色企业上市。四是推动投资基金支持绿色企业,支持全国优质基金参与绿色项目投资,助力绿色拟上市企业开展融资对接。五是引导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综合金融服务模式,通过担保、再担保、增信等方式,加大对绿色产业的金融支持。鼓励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运用数字化技术,综合税务等云数据,加强产融投联动,对绿色新能源、绿色新环保、绿色新材料等行业加大首贷、首担客户支持。六是支持重庆联交所继续开展碳配额抵押质押融资和碳回购业务,不断探索碳金融产品,力争进一步丰富全市碳金融产品及服务体系,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及存量资产盘活利用。

(三)优化完善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和配套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加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及服务。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治理框架,加大引导银行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力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推进债券、权益、保险、供应链、基金等全国绿色金融创新政策和产品落地重庆,构建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二是探索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政金融联动模式。鼓励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探索建立绿色发展基金、转型金融基金等政府引导基金,并给予绿色贷款贴息;探索建立专门服务于绿色融资的政府性担保、增信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三是健全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推动更多金融机构总部与重庆签署绿色金融战略合作协议、更多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政策和产品在渝先行试点。四是强化改革保障,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区县和金融机构评价体系,健全赛马比拼、闭环管理、案例推广和问题复盘等工作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