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重庆市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等政策,为将相关金融支持和服务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提升企业和群众体验感,2月12日,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审计局等细化制定了《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有哪些特点?
《实施细则》确定了八项机制24条具体措施,以将政策落实落细落地、企业获得实惠为目标,主要有四大特点。
一是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政策形成合力。
二是细化形成了具体措施,确保政策可以操作。
三是建立了考核监督机制,确保政策落到实地。
四是拿出优惠利率资金、财政贴息等“真金白银”,确保企业获得实惠。
二、企业可以获得哪些实惠的支持?
(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疫情防控的支持
人行重庆营管部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人行重庆营管部向重庆银行、重庆三峡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发放专项再贷款,支持三家银行向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见附表1: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基点(目前为3.15%)。企业获得的优惠利率贷款须专款专用,全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鼓励国开行、农发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重庆(市)分行(见附表2:金融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向其总行争取专项再贷款额度,加大对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重庆企业的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提供贷款贴息支持。对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一年。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确定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名单制管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拟定后按程序报审。
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支持疫情防控有关企业通过金融市场满足直接融资需求。
支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疫情防控专项同业存单,募集资金用于向疫情防控有关企业发放贷款。加强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沟通,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作用,支持发行疫情相关创新产品,争取绿色通道,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科技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对投资抗疫防疫类企业的基金备案提供绿色通道支持,加快备案。重庆股份转让中心(OTC)对挂牌企业提供线上综合服务,对防疫抗疫类中小企业提供可转债等融资工具支持。上市公司疫情期间信息披露需要延期的,可协调申请延期。
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建立包括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银行账户及支付结算服务、线上金融服务等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的倾斜支持
人行重庆营管部提供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地方法人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贷款,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通过再贴现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开通票据贴现绿色通道,鼓励按低于市场利率办理贴现。
市财政局提供财政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础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要求银行提供利率下调、续贷、展期、减息、信用保护及债委会支持。
对疫情防控相关及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减息等多种措施,“一企一策”帮助受困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鼓励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续贷。
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或者个人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可后,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相关逾期贷款以征信系统接入机构与贷款人协议调整后的还款计划及相应实际还款情况报送,已经报送的可以予以调整。
鼓励债委会加大对医药、医疗器械等企业支持力度。
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机构和开展网络贷款业务的机构采取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缓收或减免利息、增量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投放。
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利用科技手段开发新产品,酌情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还款来源的客户缓收或减免利息。
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存量业务缓收本息或减免息费。
对增量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加快项目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支持企业尽快复产复工。
要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减免、履行代偿义务、延长追偿时限、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要求再担保机构再贷款费减半收取。
要求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
应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鼓励担保费减免10%以上。
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贷款费减半收取政策,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纳入支持范围。
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银行推荐的名单内企业贷款项目应担尽担,并建立担保绿色通道。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确无还款能力的,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要求保险机构提供理赔便利、开发特色保险产品。
积极开辟保险理赔绿色通道,鼓励放宽保险条款限制,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理赔便利。
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创新开发特色保险产品,积极满足能有效覆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各个环节的保险保障需求。
(三)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
对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内部管理及产品创新要求。
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鼓励通过建立专列信贷规模、专项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门绿色信贷审批通道等机制,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减少担保增信要求,提高订单贷、信用贷占比,切实保障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三、如何保证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企业获得实惠?
一是强化监测评估。金融管理部门加强监测,对金融机构执行不力、服务成效不好的进行约谈。
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人行重庆营管部就专项再贷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不定期核查,市财政局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审计部门依法加强资金跟踪审计。重庆银保监局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不力、执行监管政策规定要求不严、违反有关监管政策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将予以从严、从重监管。
附表1:
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
(一)全国性重点保障企业(21家)
1 |
重庆市宏冠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 |
重庆佰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 |
重庆惠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 |
重庆惠全科技有限公司 |
5 |
重庆远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 |
重庆凡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 |
重庆宝通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8 |
国药控股重庆有限公司 |
9 |
国药控股重庆泰民医药有限公司 |
10 |
国药集团重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1 |
重庆天江一方药业有限公司 |
12 |
重庆饭遭殃食品有限公司 |
13 |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4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15 |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6 |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 |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19 |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21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二)已获得专项再贷款优惠支持的重庆市重点保障企业(24家)
1 |
奉节县泰和祥医药有限公司 |
2 |
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医药批发有限公司 |
3 |
重庆佰纳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4 |
重庆丰都光明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
5 |
重庆和喜锦鸿医药包装有限公司 |
6 |
重庆惠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 |
重庆吉和药品有限公司 |
8 |
重庆健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9 |
重庆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10 |
重庆科雷卫生材料有限公司 |
11 |
重庆灵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2 |
重庆琪金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13 |
重庆上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4 |
重庆世纪长和实业有限公司 |
15 |
重庆市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
16 |
重庆市棉麻集团有限公司 |
17 |
重庆市农产品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18 |
重庆市普康消毒用品有限公司 |
19 |
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20 |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
21 |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
22 |
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
23 |
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 |
重庆医药集团大足医药有限公司 |
附表2
金融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全国性银行 |
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人 |
联系电话 |
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 |
经营管理处 |
邓青 |
13708376968 |
曹伦霄 |
15823262652 |
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市分行 |
风险管理处 |
操苏蓉 |
18602326100 |
彭帆 |
18523805855 |
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 |
资金计划处 |
张大海 |
13709428600 |
温建宁 |
18883363001 |
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金融业务部 |
赵敏 |
13808373369 |
桂宝有 |
13996100995 |
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聂鑫 |
13983138227 |
李林珊 |
13996873339 |
中国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金融部 |
王尧 |
15923010001 |
王彭盼 |
18083039060 |
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部 |
吕莉 |
13983631266 |
罗淞元 |
15923347461 |
交通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业务部 |
闫新宇 |
18919133199 |
张心悦 |
13883758395 |
邮储银行重庆市分行 |
公司部 |
李鹏 |
13500365050 |
付攀 |
15823935771 |
小企业金融部 |
于倩 |
13808355510 |
廖伟 |
15923731930 |
重庆银行 |
资产负债管理部 |
李聪 |
13883036498 |
宋科 |
13637746083 |
重庆三峡银行 |
计划财务部 |
刘鸣昊 |
18696518383 |
郭奕 |
18008321019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
计划财务部 |
周颖 |
15102306262 |
黄丽 |
18602326233 |